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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的生效前景

Apr 12, 2019 1:02:00 PM

2019年初,《香港公约》的生效并不乐观--该公约在早前仅得到六个国家的批准/加入。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进,《香港公约》迅速新增了四个缔约国,他们分别是1月21日和2月20日加入的土耳其和荷兰,3月20日和27日加入的塞尔维亚和日本。

日本带着庞大的商船队加入《香港公约》并成为第一个亚洲缔约国,这将鼓励其他亚洲航运国家认真考虑和接受该公约。

在过去一年中,日本为实现和执行“公约”及其准则投入了广泛的贡献。 它一直指导着印度造船厂发展成为现代化和符合《香港公约》标准的船舶回收行业。

《香港公约》将在满足下列条件后24个月生效:

  • 1. 不少于15个国家加入/缔结此公约,
  • 2. 缔约国合并的商船总吨位不得少于世界商船运输总吨位的40%,
  • 3. 这些国家在其前10年每年船舶回收最高量不低于他们船舶总吨位的3%。

《香港公约》的不同寻常之处在于它的第3项条件,此条件确保缔约国船队在“公约”生效前拥有足够的船舶回收能力。

以下摘录自Nikos Mikelis博士于2019331日在The Maritime Executive网站发表的文章

最近,德国和爱沙尼亚都已通过其议会确保加入《香港公约》,并应很快向海事组织提交其加入文书。此外,据悉,马耳他和印度正在计划加入中,预计将在2019年之前提交其加入文书。这四个国家的加入将使14个缔约国的船舶吨数达到世界船舶吨数的30%,但第三个条件仍然不满足。

如果中国也加入该“公约”,这将增加其占世界船队3.8%的船队。如果中国香港和中国同时加入,这将额外再增加世界船队8.8%的占比,“公约”的第二个条件就满足了。此外,尽管中国从2019年初开始禁止进口船舶用于回收,但从2012年和2013年起,中国仍拥有可观的废旧船舶回收能力,这一能力将持续到2022年,之后才会开始减弱。这一能力目前足以满足第三个条件,并使“公约”在其后24个月生效。

在等待中国做出决定的同时,利比里亚和马绍尔群岛(各自拥有约占世界吨位11%的船队)等可能准备并愿意加入《香港公约》的船旗国不幸被限制加入,以防它们违反第三个公约生效条件。

另一方面,如果中国仍然没有显示其愿意加入“公约”的迹象,那么孟加拉国的加入将提供必要的回收能力以轻松地满足第三个条件,在此情况下,利比里亚或马绍尔群岛的加入将满足第二个条件。然而,孟加拉国大多数船舶回收工业的标准远远低于“公约”的要求,孟加拉国的政府以及船舶回收场将需要投资适当的劳动力培训;投资建立处理、储存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以及投资改善院子里的基础设施和工作方法。为了加速遵守“公约”的要求,可能需要向孟加拉国提供国际技术援助。

综上所述,在日本加入后,似乎看来&我们希望《香港公约》的生效条件能够在2019年之内得到满足,因此该“公约”随之可以在两年后生效。

Source: https://maritime-executive.com/editorials/two-roads-for-hong-kong-convention-to-enter-into-f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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